港媒:政协委员呼吁加强对搜索有偿推广监管
参考消息网3月14日报道 港媒称,当前由于缺乏有效监管,一些搜索引擎服务商为牟取暴利,肆意助长各类假医假药、虚假广告、钓鱼欺诈、金融诈骗等违法信息泛滥。韩必省等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必须依法规范网络搜索业务的发展,将之尽快纳入广告法统一监管。
据香港星岛环球网3月12日报道,互联网实验室2013年8月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中国搜索引擎用户规模为4.7亿,使用率自2010年后保持在80%左右,稳居互联网第二应用之位。通过搜索引擎推广产品已经成为企业营销的重要手段。
报道称,同时,以竞价排名服务为主的商业推广成为搜索引擎运营商的主要收入来源。许多“李鬼”公司通过竞价方式,使自己公司的信息位于相应关键字搜索的靠前位置。搜索引擎页面显示的排序,不是以企业资质和用户点击量为考量,而是以出钱多少为依据,从而助长了不规范的企业经营活动,误导了消费者。搜索引擎服务运营商自身监管缺陷、竞价排名模式下的利益驱使,使得搜索引擎正在成为虚假广告的主力阵地,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政协委员的提案称,搜索引擎运营商出于利益驱动而把关不严,没有查验广告主的资质证明,核实广告内容,使各种非法、虚假广告在网络上抢滩设点。依靠目前的监管体制和技术手段,基层工商机关无法对网络广告进行有效监管。
其次,对网络广告立法处于空白阶段。现行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侧重于对传统商业广告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而对于利用网络广告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情形没有涉及。
报道称,针对上述的诸多问题,委员们建议,应完善立法,将搜索引擎有偿推广纳入广告法管理。有关部门应加快修改和完善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明确纳入其调整范围中。其次,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明确区分自然搜索和有偿推广结果。第三,对搜索引擎虚假违法广告加大处罚力度,对假医假药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